助学贷款是怎么计算的?
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为例,利息计算如下 (一)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收取 国家资助政策明确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给金融机构;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 1.毕业当年: 自2021年3月1日(毕业当年)起至次年(毕业后第1年)2月28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计算方式计收利息。 2.毕业年度 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每年2月29日为利息支付日。
3.毕业后第2年 在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借款人正常偿还利息,罚息利率在合同约定利率基础上浮30%,具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相关规定计算。
4.毕业后第3年至5年 自2025年3月1日起,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直至还清所有本息为止。
(二)逾期还款的罚息利率 逾期还款的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0%确定。对于提前到期或未按时还款的本金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和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