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车犯法吗?
明确告诉你,违法! 根据《汽车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第三人(即抵押人)可以将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以动产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也就是说,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金融机构就可以直接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车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同时,《汽车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贷款“违约”情形,银行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经法定程序处分抵押财产: (一)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本条第(二)项规定的任一违约情形的; (二)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存在瑕疵等导致抵押财产全部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等,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所以,即使你没有使用该汽车,只要汽车的所有权和质押权在借款人名下,借款人违约,银行就可以依法处置你质押的汽车。当然,如果你和借款人一起违约,银行也会依法处置你的汽车。
至于质押的车,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有能力一次性还款,则银行必须经公证处进行质押债权公证,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否则,只能获得司法处置的权利,也就是只能通过法院执行该车辆,但是这样会耗费较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