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部制有几个部门?
目前,我国正在探索的新体制是“大部门制”,即把几个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取消或减少许多跨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比如,将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等部门整合为工商行政管理部;将建设、铁道、交通等部门整合为交通运输部等等。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减轻中央政府的决策负担,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当然,这种改革也要因势利导,循序渐进,不能搞一刀切,一哄而起。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先试先改。 那么,实行“大部门制”后,会不会出现权力交叉、监管缺位、政出多门等问题呢?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我认为,实行“大部门制”后,主要应该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保证各方面的权利正确行使;二是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尤其应当建立问责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