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投资资产怎么记账?
这就要看你们民办学校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非营利为目的了,这个区别很大. 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办高校(即学校设立主体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那么学校对校办企业投资的账务处理与学校其他自筹经费的办学支出一样,都属于教育事业支出的范围,借记“事业发展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由于学校对外投资产生的损益会冲减学校的事业收入,因此还要借记“事业收入”,贷记“投资收益”。
如果该民办高校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则其账务处理与公办高校类似,但对捐赠收入、捐赠支出以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资产的账务处理要分别加以说明。 对于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民办高校,通常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设立,由学校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经费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补助和收取学费。这类学校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由当地政府财政全额拨款设立的民办高校,其财务会计制度比照党政机关执行。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凭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并据此填写“固定资产登记簿”,定期报送财政部门核销;对无形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于财政给予补助但又不完全拨款的民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自建校舍需要偿还基建贷款的,为了防止挪用资金和变相借贷,除了按以上规定严格手续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控制:
(1)对需要还贷的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事先列出清单,报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分项列示于财务报销凭证上,以示严肃认真,防止弄虚作假;
(2)建立严格的用款计划审核制度,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合理制定每月的预算额度,在额度范围内使用,不得突破;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4)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总之,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规范运作、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做到事事有会计管着,人人有责任,人人有义务,层层把关,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