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划转属于投资吗?
资产划转是否交增值税,需要判断资产划转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5月1日之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缴纳营业税,相应的土地价款应予以扣除。如果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2016年5月1日前的,后续进行建筑物建造并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如果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是2016年5月之后且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就需要交纳增值税了。
资产是指用人单位拥有的所有或部分财产及其权利。它既包括有形的资产,也包括无形的资产。 企业的各项资产最终都要转化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因而正确估量资产的价值并按期评估其帐面价值,对于正确计算应交税款,避免税务稽查时的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企业进行纳税自查时,应对下列方面认真核查:
(一)各种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有无将资产摊销额、利息收入和处置收入计入损益的核算错误;
(三)有关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账面余额与账面净值是否相符。尤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标准和年限是否正确;对临时停工的固定资产,是否有计提残值及处理规定;
(二)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的摊销是否按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一次性摊销完毕;
(三)存货是否按实际成本计价,期末存货是否按加进成本、销净库存确定;
(四)在建工程、待摊费用和长期债券投资的摊销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
(五)对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费等是否全部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六)对企业持有的不能自然增值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计提相应的摊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