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资可以撤资么?
应明确一点概念,所谓“撤资”是指投资人按照原出资额度或协议约定比例将资金退回给投资者并收回投资时的行为。而投资人退出时是否有收益则取决于具体的项目,有的项目可能连本带息退还给投资人,而有的项目可能连本金都无法取回。 对于创业企业而言,最希望的是风险投资人尽早、无条件全额退款;而如果创业企业发展顺利,则乐见风险资本的“撤资”;而当企业面临困境时,则希望风险投资公司能继续投资帮助其渡过危机。但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除上述三种情形外,还有可能发生风险投资机构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从而实现“撤资”的情形(如通过IPO、并购等途径),以及由于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导致的风险投资机构无法按期“撤资”甚至根本“撤不了资”的情形。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营利为目的”,且“主要方式有买卖形式、赎回方式和清算方式三类”,“撤资”是投资者享有的正当权利,符合上述基金的运作原则。 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创业企业而言,其与风投之间的合作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关系,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遵守合同,维护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创业企业的长远发展。我们建议创业企业应该与风险投资机构积极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尽量避免因为“撤资”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