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原始基金?
有,但是很少,而且都是针对某个事项的,比如某个基金会成立的时候,初始的基金就是用来做启动资金的;或者某些项目需要临时启动资金,也需要先募资。 一般意义上的“基金”,在美国的法律框架下,指的就是投资基金(Fund of Funds)。这类基金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让投资者通过购买一个投资组合间接进行多种资产类的资产配置——当然这种投资方式是最为安全保守的方式,因为风险都被分摊到不同的资产类别中去了。
而这样的基金一般是不会提供单独的投资项目的。因为如果基金要直接对某一目标进行投资的话,那就必须将这个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理清并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这必然会导致该基金运营成本的上升以及投资管理费用的上调。对于基金本身而言,这样做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成本上的增加和费用率的上升可能会让基金在同类产品中失去竞争力,而对于投资人来说,他们最终拿到手的收益也没有增加,甚至可能变少(因为基金要把增加的运营成本计算在内,并把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所以这种“自投一炮”式的单个项目融资是不可能存在市场的。
至于你说的那种通过购买基金进而获得特定项目(如公司)所有权的做法,美国是不存在的。美国的基金主要投资的是证券类资产,也就是股票和债券,这些资产是可以直接交易买卖的,因而基金只要按法定程序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即可,不必非要拥有某个具体的项目。
另外,按照美国的法律,任何一个私人都是可以组建一个非盈利性的基金会的,这种基金会既可以接受捐赠,也可以自主开展一些公益活动或项目,然后获取收入来维持运营。当然这种基金会是不得进行营利性和盈利性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