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社保基金投资?
这个问题的本质是,社保基金通过委托投资模式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2016年3月,人社部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做了明确的规定。 该办法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标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不能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不能保障投资安全以及存在管理费用支出大幅超过当年收益的可能的资产组合,社保基金不予投资。 同时办法也对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和阐述,分为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五大类,共二十个小项,并且每类风险项下均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和要求。 这意味着之前政府代为执行的社保基金运行模式将就此打住,今后社保基金将通过公开募资,组建专业团队进行主动投资和管理,实现基金收益的最大化。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国务院规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每年收益要计入个人账户,并且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说,过去人们缴的钱放在财政的账面上,而现在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放到市场上寻求高收益。 从国际经验看,多数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将社会保险收入与支出全部列入预算,实现收支两条线,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高效。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专户理财、财政监管”的模式。 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覆盖全民的社会福利体系,需要支付的人口基数广,因此虽然社会保险收入稳定增长,但仍然满足不了巨大的资金需求。
为了弥补缺口,近年来政府通过发行国债等方式为社保基金提供资金支持。但这种方式带来的后果却是政府负债率上升的同时还变相提高了公民的税负水平。而未来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收益最大化的必要性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