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版基金?
出版基金是由专业出版社提出,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专项基金,是政府支持出版业发展的资金保障。 1984年,中国出版事业改革拉开序幕;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国出版业进入转型期,从政府独家办出版转向多方办出版,出现了民营书商和个体书贩,出版行业开始市场化进程;1999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培养和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文艺创作生产机构”,在出版领域,这一提法实际上承认了民营出版单位的合法地位;2001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颁布了《出版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出版物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或者零售业务。”
在这一背景下,设立出版基金的必要性已经明确显现出来——扶持民族出版产业,实现出版业的可持续发展。出版基金主要用途包括:重点出版物项目资助、出版单位改制奖励、优秀图书奖(评)助等。根据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基金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出版业界开展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及推进新闻出版业现代化、产业化建设。
到2007年,出版基金已实施五届,累计立项资助项目3600多个,拨付经费总额达1.2亿元。这些项目的执行和完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出版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树立民族出版业形象、增强民族出版业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出版行业的不断发展,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资助项目和标准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2015年,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意见》,指出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和手段,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版传媒集团,加快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创新发展。
2018年,财政部、中宣部联合印发《出版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18年起,中央财政使用出版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出版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出版物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出版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截至2018年度,出版基金已实施七届,累计资助各类重点项目4200余个,投入资金近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