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可定点几家?
在北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同时属于失业人员的,可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和失业保险待遇合并领取手续,具体由单位经办人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批通过后,医保中心和失业保险中心将通过银行按月自动划转。
1. 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不冲突,可以同时享受;
2. 缴纳医疗保险一年后,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3. 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享受失业补贴待遇(失业金)。
一、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办理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原件;
3. 用人单位办理的注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有劳动合同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 本市户籍劳动者还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户籍劳动者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申报办理失业登记,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XXX市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2.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有关资格信息后报送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 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时间:60个工作日 加急办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受理机构: 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