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值钱吗?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我国目前并无关于户籍制度的立法;其次,从行政法角度来讲,户籍管理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范围,理论上而言,只有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部门具有制定户籍政策的资格。最后,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一个家庭的出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子女的社会阶层,从而对其人生轨迹产生重要影响。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户籍制度都绝非可有可无的存在。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废除户籍制度呢?
一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打破户籍壁垒。计划经济时代,因为劳动是纯粹的生产要素,所以市场难以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为了促进生产力发展,必须引入市场机制,而城乡户籍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了实现城乡分割、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而设。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的属性越来越得到确认,农村户籍人口和城镇户籍人口的差别也逐步缩小。废除户籍制势在必行。
二是城市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经济增长的代价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是我国的资源耗竭式增长。为了拯救生态、调整结构,就必须扩大内需,而扩大内需的关键在于城镇化建设。只有农民变成市民,城乡二元结构转变为二元经济体,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内需才能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这首先就需要取消对进城农民的限制。否则,无论多么优惠的政策,都无法改变“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命运,农村人口永远被排除在城市经济之外。
三是公平与效率的权衡。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一项政策在制定时都要面临着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选择的问题。如果偏向效率,就可能导致不公平;如果偏向公平,就可能降低效率。户籍制度无疑是一种倾向于公平的制度设计,因为它使得公民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能够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这种公平是以低效为代价的。放弃户籍制度,给予公民自由的流动性,虽然会造成短期内的混乱,但这种混乱所带来的成本远远低于长期内限制人口自由流动的代价。我们从总体上讲,应该倾向于放弃户籍制度。当然,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其他方式(如社保)来保证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