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联营合营企业?
联营和合资企业的区分,主要在于是否共同控制被投资方。(注意:共同控制与共同拥有的区别)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实体,相互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能力且不能相互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简单地说,就是虽然合作但不控股的公司。 A公司出资60%拥有对B公司的控制权;而C公司和D公司分别只拥有B公司15%的股份,则C公司和D公司对B公司而言属于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物资、劳务、资金等,在计量确认和会计核算上比照内部往来处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A公司仅能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则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交易就属于关联方交易了。
对于这类没有形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联营企业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事项,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特别申报制度。即除正常账务处理之外,相关债权债务人还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的交易金额、盈亏状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