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项不是初始企业?
“初始企业”的概念是柯林斯在总结美日经济发展规律时提出来的,认为每个国家的经济都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产业组成的,而每一个产业都由一批企业进行生产。这些企业就是“初始企业”,它们是某一产业的第一个企业,也是那一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前提。
关于“初始企业”的思想还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那里。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就指出,劳动分工是由最初创办工厂的资本家创造的,他们最初使用工场手工业方式组织生产的努力成为了工业化进程的起点。 按照上述定义,福特汽车公司应该是美国汽车行业的第一家企业,也由此启动了美国的汽车工业化进程;而丰田汽车公司则是日本汽车行业的第一家企业,从而推动了日本的汽车业走向世界。因此福特与丰田可以被看作是美国及日本汽车行业发展的“初始企业”。
然而,“初始企业”的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行业的最初创业者一旦取得成功并扩大生产,新的模仿者就会不断出现,从而使行业趋于成熟。这时该行业的领导者往往不再是最初的“初始企业”了。如美国汽车行业的“初始企业”经过不断的竞争和发展,最后的领导者变成了通用汽车和福特汽车,而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则被淘汰出局;日本汽车行业也是如此,后来居上的丰田汽车最终成为该行业的第一巨头,而当初的“初始企业”——本田汽车,由于经营战略的调整,反倒由后来的丰田汽车取而代之。可见,一个行业的“初始企业”往往是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只有那些能始终引领行业潮流的佼佼者才能一直保持着“初始企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