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方式有几种?
一、吸收合并 由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几个公司而成立一个新的公司,被的吸收方消亡。 优点: 1.可以减少企业数量,减轻税务机关的征税工作量;
2.减少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和相关的费用支出;
3.可以避免或降低由于企业破产而产生的财务危机,以及因此而可能引起的债务纠纷和法律诉讼;
4.可以更好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促进企业的团结与合作;
5.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取得更高的商业信誉。 二、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原有独立存在的法人企业,合并后成立一个新法人企业,原法人资格同时消灭。
三、控股合并 又称为吸收控股型合并,是指一个公司(母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子公司)的足够数量的股份,从而对第二个公司实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合并形式。
四、资产收购合并 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入股。
五、股权收购合并 用现金购入对方全部股权,以取得对公司完全控制权的形式。
六、换股合并 不涉及资金支付,是两家或多家公司之间进行股票的交换,目的是获得对方的优质资产或获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
毋桐优质答主企业合并按照合并方式划分,可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吸收合并,指企业合并中一个企业取得了另一个或多个被合并企业的全部净资产或营运能力,并对其拥有控制权。被购买方或被兼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不再存续。例如集团内的两家子公司合并,将乙分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入甲分公司的会计报表中,并且在企业合并后,乙分公司已经不存在。
创立合并,又称新设合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其法律主体资格均灭失。例如,A公司和B公司以合并方式新设一家C公司,原来的A公司和B公司解散。
控股合并,也称之为持股合并,是指一家公司通过持有另一家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从而对其施加控制,将被投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例如,甲公司是一家母公司,它以拥有51%以上的股权对A公司、B公司、C公司形成控制,并据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中,A公司拥有B公司51%以上的股权,也对B公司形成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