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方式有几种?
一、吸收合并 由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几个公司而成立一个新的公司,被的吸收方消亡。 优点: 1.可以减少企业数量,减轻税务机关的征税工作量;
2.减少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和相关的费用支出;
3.可以避免或降低由于企业破产而产生的财务危机,以及因此而可能引起的债务纠纷和法律诉讼;
4.可以更好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促进企业的团结与合作;
5.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取得更高的商业信誉。 二、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原有独立存在的法人企业,合并后成立一个新法人企业,原法人资格同时消灭。
三、控股合并 又称为吸收控股型合并,是指一个公司(母公司)持有另一个公司(子公司)的足够数量的股份,从而对第二个公司实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合并形式。
四、资产收购合并 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入股。
五、股权收购合并 用现金购入对方全部股权,以取得对公司完全控制权的形式。
六、换股合并 不涉及资金支付,是两家或多家公司之间进行股票的交换,目的是获得对方的优质资产或获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