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需交税吗?
1.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和职工双方依法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企业年金,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计入税前扣除。
2.职业年金,是在法定强制性社会保险基础上,根据政府主导和企业自愿原则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中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关于职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39号)明确,企业和个人职业年金的税前扣除政策,适用《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规定》(国发[1986]77号)第六条关于“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收入,均应计入成本”以及第四条关于“对职工进行各类技能培训所需的经费支出,包括职业教育培训、安全卫生教育、劳动保护教育、岗位培训等,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3%以内部分,据实列支,不再分别设置专户管理,同时不得挪用”的规定。据此,企业缴纳的职业年金列入“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科目,个人缴纳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列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实际发生时,分别冲减以上相关科目;企业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后,按国家规定统一领取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