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下订单?
首先,需要弄清楚,什么是订单。 订单,其实就是指买方(客户)下达的采购订单,或者称订单合同。 根据订立地点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以电子形式发出的订购单;
2、以书面形式下的订货单。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发出的下单,都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供应商名称;
②、供应商地址;
③、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④、货物名称、型号数量;
⑤、价格与货款支付;
⑥、发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⑦、收货单位地址和联系人;
⑧、其他补充说明。 以上所有信息必须如实明确列出,以便于买卖双方能够对订单内容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其次,搞清楚什么可以称为有效订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当卖方收到经其签章确认的买方下单后,该订单即已生效。 所以,只要对方有明确的联系方式,且通过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确认收到了下单的文件,哪怕文件本身没有盖公章,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最好在发单前通过邮寄、传真或其他方式将单子先发给购买方进行一次确认,在收到对方的确认回复后再正式发单,这样便可最大程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当然,如果购买方是信誉良好、长期合作的客户,而且订单金额不大,一两次未加盖公章也没有关系,一般也不至于产生什么法律风险。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涉及到发票开具和款项收付,就必须要加盖公章后才能执行。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极有可能导致卖方所持单据存在瑕疵而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