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怎么对待难民危机?
2015年3月,欧洲难民危机爆发。 据德国媒体统计,从2015年底到2016年初,大约有40多万叙利亚难民进入德国。而德国政府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份,在德国已经定居的难民和寻求庇护者已经超过168万人,比2015年年底暴增了7倍之多。
以德国为首的欧盟国家在接收难民的问题上分歧严重,为了接纳更多的难民,德国甚至宣布将把设在波黑塞族共和国的欧洲最大难民营拆除。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难民的到来,当地居民也面临严重的人权威胁。 根据瑞士一家非营利组织的调查,2016年至2018年间,至少有19个欧洲国家的1100多名儿童被父母或监护人性侵。
其中约三分之二受害者是女孩,半数受害者的性侵犯者是男性。 这些数字让人震惊,但其实这也反应了难民危机的一个侧面——随着难民的到来,极端主义也在蔓延。 就在昨天,法国警方逮捕了一名居住在法国的叙利亚难民,原因是他涉嫌在法国发动恐怖袭击。
同时,根据美国情报机构提供的报告,大约200名阿富汗难民已经加入IS组织,准备对美国发起袭击。 而据称,仅仅被美国抓捕的叙利亚难民中就有8000人拥有IS成员的身份。 虽然大部分难民都是普通的民众,但的确有极端势力混迹其间。如何甄别危险分子并阻止他们制造恐怖事件是个大问题。
目前很多欧洲国家都开始提高安全戒备等级,甚至调派军队增援边境线,但是收效甚微。 除了打击极端思想外,国际社会的帮助也非常重要。希望欧洲能够继续团结起来,共同渡过这个难关。
中国与国际难民保护体制在立法和实践方面的冲突,主要源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内政治现实。在立法方面,中国之所以对《公约》内容进行保留和声明,主要是考虑到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和国家政治利益,害怕难民潮涌入会加剧中国的就业压力和犯罪压力。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如果接受难民,要为难民提供食品、住房、教育培训等必要的安置措施。而目前中国尚有众多人口生活在联合国确定的贫困线以下。因此,目前我国确实还不具备履行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的国内条件。从政治利益考虑,西方政府经常利用难民人权危机对中国进行政治攻击,企图通过保护难民的人权来干涉中国内政。因此,对中国而言,解决国内的难民问题会威胁到国家主权和尊严。
在实践中,中国对国际难民保护体制的某些方面存在抵触情绪,主要源于中国的外交政策。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重视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自己的作用,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对于缅甸军政府和越南共产党政府,中国采取的是不干预和互不干涉内政的政策。因此,对于逃离缅甸、越南政局动乱和国内动荡而进入中国的难民,中国政府宁愿将他们称为“非法越境者”、“滞留人员”、“外籍劳工”等。
此外,出于与这两个国家维持友好关系的考虑,中国政府一般采用驱回政策,与两国就驱逐难民的范围和人数达成协议,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公约》产生了冲突。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际社会对人道主义事业的日益关注,中国在难民保护方面逐渐改变态度,从对难民避之不及转变为积极对待难民。中国在对待国内难民和国外难民方面,已经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双重难民保护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