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收为何重?
中国现在的税制是一个综合性税制,即在一个税收体系中,多种税种一个收入渠道,这个收入流量通过预算安排由国家各个部门使用。这种制度的设计,理论上可以把一切财政收入都纳入其中;同时由于所有税收都要缴纳给国家财政,所以在计算税率的时候也可以把一切可以计算的支出都加进去,这样算出来的税率就是总税率(一般税率+费用率)。 这种设计当然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制都不可能像计算器一样精确地计算出每个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所以就需要一个综合性的税制,在里面增加一些调节功能——比如消费税对奢侈品的高征收率和汽车消费税的增加等等。
但是,如果从效率的角度看这种综 合性税制的代价是高昂的——政府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保证它的运行。而且,由于不能排除少数纳税人利用它进行逃税的可能,所以这种税制还要辅以严厉的惩罚措施。 这是一种“高成本”的税制,因为它不仅要付出征收管理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行政失当而使某些纳税人多缴税从而造成政府的损失。相比之下,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是分税制。 分税制是把税收的收入划分成不同的部分,由不同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其特点是税收收入的划分与支出的划分基本一致。在计算每一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时,只包括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属机构(或称为支出单位)的财政拨款,而不包含上级政府补贴和转移支付的款项。
由于税收收入划分的基本原则是支出责任,所以它本质上是一种增量收入分配机制而不是存量分配机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间的事权划分以法定为准则,而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以会计核算为原则,二者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了资金的合理配量和有效使用以及税收收入的准确征收。
采用这一方式的国家,一般是不存在“税收流失”问题的,因为无论是公民还是企业都知道,任何一笔税收只要交了就会得到政府的对应服务。尽管分税制可能比中国目前的税制更加复杂,但它能在保持较高征管效率的同时使税收收入实现较为准确的增长。显然,这是一种“低成本的”税制。 但是分税制也有自身的“软肋”——它很难处理公共事务的多样化需求与财政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保障公共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又要控制财政支出,两难的局面使得这种制度的优越性难以发挥。而中国目前的情况是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所以公共事务的需求又相对较多,因此不得不加大税收力度以弥补财政的不足。这也是我国目前税收占GDP比重较高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