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低保金是多少?
2019年4月1日起,北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0元;低收入家属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夜10元提高至每人每夜15元。
全市共有2.9万家庭享受低保证政策,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近8亿元。 同时,北京还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能力履行义务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通过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和精神慰藉,保障其正常生活。
2019年起,特困人员的补贴标准是,集中供养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00元,分散供养的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比低保标准高了将近30%。 针对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年老体弱、重病或残疾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城乡居民,还建立了救助供养制度,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照料服务,促进他们康复。 对生活可以自理且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将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确定后续帮扶措施,通过安排就业等方式帮助其提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