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仲裁机构有几个?
上海有四家仲裁委员会,分别是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上经贸仲”)、上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仲”)、上海浦东仲裁委员会(简称“浦仲”)和上海金融法院。 这四个主体在业务上是相互独立的,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的机构。但是实践中一般将上述四个主体合称“上海四大仲裁机构”。 “上海四大仲裁机构”中,只有上仲与浦仲是常设性仲裁机构;而上经贸仲与沪贸仲则是根据特定事项设立的临时性的仲裁机构。 具体而言:
1.上仲与浦仲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均为国家授权指定范围的国际商事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机构。其中,上仲成立于1995年3月28日,浦仲成立于1996年7月30日。
2. 上经贸仲与沪贸仲则均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按照设立程序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仲裁机构。其中,上经贸仲于1998年1月23日设立,沪贸仲于2002年2月4日设立。目前二者的职责权限均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予以明确。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经贸仲与沪贸仲均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设立,但两者的成立日期不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对于仲裁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上存在先后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