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赔偿怎么处理?
赔偿原因
1、自然损耗:如机器设备因超过使用年限而出现磨损,钢丝绳因经常使用拉断,水泥龙门吊因使用时间过长而腐蚀老化破损。
2、意外事故:如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房屋等固定资产受损,因操作不当致使机具等固定资产受损。
赔偿处理
对于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一般不需处理。对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首先要看是否属于可以索赔的。如属于可以索赔的经济损失,还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由过失人赔款不够或过失人不明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借方。
2、由过失人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帐户的借方。如应过失人赔偿500元,记入“其他应收款”500元。
3、不属于可以从保险公司或有过失人间获得经济赔偿的意外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的借方。如某单位一台水泥龙门吊已提足折旧,因保管不善而毁坏,这不属于可以索赔的经济损失,因此发生的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4、因有关专项工程需要要进行填土、平整场地,需将库存砖或材料等作填底或垫底造成损失的。砖款计入专项工程成本。
赔偿流程
1、对已确定赔偿的固定资产,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对已计提折旧、减值准备的,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按照确定的应由保险公司理赔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3、按照确定应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理赔的损失以外的应收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