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的产品属于资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二条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三条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企业加工产品满足以上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二条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三条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企业加工产品满足以上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