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行业如何获取利润?
一般征信机构的盈利模式是:向信息提供者付费获取信息和数据,然后对信息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形成资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等征信产品,最后将完成的征信产品出售给使用者获得收入并以此来覆盖成本和盈利。从世界各国看,征信机构的业务往往有以下几类:
一是采集企业或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后提供给使用者,即信用信息调查业务,主要包括信用报告业务和信用评分业务。使用者可利用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对信用申请人进行前期的信用甄选以及后期的信用跟踪,为自身的信用管理服务。
二是专门承担信用信息征集和处理的运行机构,自身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运行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这种管理型征信机构一般不直接为使用者或信息主体提供查询等服务,而是以提供信息源为主,提供信息交换的平台,主要应用于信贷市场,为使用者和信息主体提供借贷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三是受信息主体的委托,为申请贷款等特定事项提供的一揽子服务,包括信息资料的整理和补充、提供信用提示等。如在美国,许多低收入的少数族裔在申请房贷时很难完成繁杂的手续以提交完备的材料,因此这些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使用信用服务企业的服务。
四是利用其他征信服务业务的附属产品和相关产品获得收益。比如利用为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报告的机会,获得参与其信用卡营销活动、信用审核等业务的资格,并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