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行业归属什么科目?
茶叶属于农副产品,可以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来自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未经加工或仅经脱水、风干、冻干等干燥处理以及部分切割、粉碎等形式的加工的植物类产品;而泡茶叶经过“鲜叶经过摊青、杀青、成型、烘干、提香、分级等生产工序制成”,属于经过了实质的再加工形成的进一步深加工产品,不属于“农业初级产品”,因此该产品不符合上述免征增值税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民政福利企业生产的代用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