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黑户几年可以消除?
生活中,很多朋友都需要用钱,但由于个人不良的信用记录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那么到底要怎么办好呢,其实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完成我们的梦想,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吧。
【案例】
市民梁先生因公司资金紧缺,想通过贷款解决燃眉之急。可因为曾有一笔房贷到期未还,被银行列为不良记录,多家银行以“信用记录不好”为由,拒绝了梁先生。但梁先生认为,当初贷款机构未告知他相关条款,存在过错。“我是正常还款,怎么就成不良记录了呢?”梁先生很冤枉。
记者在互联网贷款平台上看到,梁先生的芝麻信用分数并不高。但有很多资质不错的人,额度也被控制在1万至5万元之间。由于额度有限,市民孙先生为母亲贷款看病。本想来次“举手之劳”,帮母亲渡难关,可没想到自己却成了“不良人”。
【解析】
所谓“信用不良”,一般是指一些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透支消费后超过规定期限无法归还,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留有不良记录的行为。从概念上看,“信用不良”必须发生在借贷或信用卡消费行为之后,否则因意外事故、破产等原因无法按时偿款,或因消费超支未能及时还款,不属于“信用不良”。
业内人士表示,产生“信用不良”记录的人群规模在不断扩大。部分互联网平台仅需要通过简单的身份信息就能发放贷款,缺乏有效的认证和把关机制。一些非法贷公司未经核实便轻易提供借贷服务,使个人信息泄露和贷款风险大大增加。乱贷、滥贷现象层出不穷,使个人征信报告存在大量问题。
对此,市信用办昨日发布了《北京市个人信用信息温馨提醒》。提醒市民,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如发现存在异常,应立即查询并化解风险。有不良信贷记录的居民,要向银行如实说明情况,银行核实后也会做出相应处理。建议市民不要轻易将个人征信报告的外包查询业务授权给他人,以免权益受到损害。
消除“信用不良”记录并非易事
有违规放贷行为的企业或在征信时报内刊发声明。因贷款企业违法违规发放贷款形成的“信用不良”,须贷款企业先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在征得受害人(客户)书面同意后,在央行征信系统内予以消除。因银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的“信用不良”,在央行征信系统内予以消除。
【案例拓展】
A银行客户经理与借款人串通,以借款人名义从A银行骗取贷款,A银行工作人员并不知情。尽管银行并未遭受实际损失,但法院仍认定A银行存在过错,并判决撤销A银行与XX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A银行赔偿XX公司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