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还款几点扣除?
我是2016年毕业,上学的时候办了助学贷款,毕业后工作一年准备还款,因为之前不了解还款流程,打电话给办贷款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告诉我直接还到学校的账户就行了,学校会自动划扣,于是我就按照他的方法还到了学校的账号里(通过网上转账)。 后来过了半年多吧,收到银行的短信,说我的还贷逾期了,让我尽快还款,我赶紧又把钱还到学校的账户里了(当时人在外地,来不及去办理其他的手续和开具证明什么的)。
后来又过了一年多收到了银行的短信,说我的助学贷款申请展期,我当时以为展期就是延长还款时间的意思,就办理了,具体也没仔细看短信内容。 然后又过了两年收到了银行的短信,说我的贷款逾期,要求马上偿还本金及利息,我看到之后一下子不淡定了,立马拨打了银行的电话进行询问,才知道原来我的贷款已经于7年前(大学期间)还清了!!!! 可我明明记得还到学校账上了啊,难道学校没有划扣?还是学校把钱弄丢了?我到底还要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共计3万多元?可是我目前没钱,我该怎么办呢?银行会不会起诉我呢?我会纳入失信人名单么? 对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怎样的影响呢?我现在应该做哪些补救措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