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40%股份控股吗?
要搞清楚一个概念,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的一部分。而公司拥有的全部产权就是股东的全部出资加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财产权利(债权、知识产权等)之和。 只要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本金比例达到了法定资本金的最低限额并且得到认可,那么无论是否拥有实际控制权,这个股东都在实质上拥有了公司40%的产权。也就是说他拥有对公司40%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如果另一个股东虽只出资了60万,但通过其他方式(如担保、承诺、协议控制等)实际上控制了该公司80%的产权,那么这个股东就实际上拥有了对这家公司100%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而之前那个实际只掌握了40%产权的股东,尽管其发言权和决策权仅占了20%,但由于他是公司法定意义上的大股东,所以他的意志在公司一般还是能够实现的。
当然,这里所讲的“占有”和“掌握”并不是指股权比例这一绝对数,而是相对数,即相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和财产份额而言。 举个例子更容易理解,假如甲、乙两个股东分别出资20万、30万,成立了一个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不存在实收资本问题,所以我们说某个股东“占有”公司10%的财产份额,就是指他的出资在总资本中占10%的比例。而这个比例的多少并不影响他在公司中的真正地位。因为股权并非等于公司全部资产。例如,我们可以说某个人十分富有,有巨额家产,但他也可能一贫如洗。这仅仅是指他对家庭的产权比例,而不是说他真的就拥有那么多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