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被司法冻结好吗?
谢邀,这个事得分开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财产保全”还是“强制执行”。前者是诉前或者诉讼中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向法院申请对对方名下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后者是生效判决作出后,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申请法院动用国家强制力,执行对方名下资金或财产。二者目的不同,启动程序和可采取的执行措施均有不同(申请执行时,应携带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
其次,要看该财产属于个人还是企业法人。如果是企业法人的财产,原则上由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并无不当之处;但若是股东的个人财产,则存在是否应当继续执行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下列内容:(五)、案外人是否系权利人;(六)、该权利是否具有排除执行的情形。若是你作为股东认为法院冻结的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公司财产的,你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相应证据(如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等)。
最后,如果经法院审查认定你享有相应的民事权益,足以排除强制执行,则裁定中止执行,否则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