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科技有什么区别?
目前,全球的科技类公司可以被分为两类,一类是美国的FAANG(Facebook、Amazon、Apple、Netflix、Google),另一类就是中国的新兴互联网科技巨头,如BATJ(Baidu、Alibaba、Tencent、JD)。 从企业属性来看,中美的这些科技企业都属于互联网公司,有类似的业务模式,在具体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也面临相似的挑战和机遇,所以可以将它们放在一起比较。
但是,毕竟中美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巨大差异,美国已经是发达国家,而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这意味着两国的科技公司在最初起步的时候所面对的市场环境是不同的。 首先,中国的人口规模是美国人口的4倍多,而且互联网人口规模也是美国互联网用户的2倍以上,因此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借助更多的用户数据来训练算法模型,形成更强的科技竞争力。比如腾讯拥有超过10亿的用户数据,这些数据可以帮助腾讯在人工智能领域迅速追赶上甚至超越美国的科技公司。
虽然国内互联网公司的商业变现方式比美国公司更加丰富,除了广告收入之外还有电商、在线支付和其他的增值服务,但是这些公司几乎都没有像亚马逊那样在基础研发上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可以说中国科技的“底子”是不如美国的。但是在特殊的市场环境下,国内的这些民营科技公司利用特有的中国基因实现了高速增长并成为全球互联网科技巨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