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如何维权?
作为企业的投资者、所有者,投资人/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明确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公司法》第4条、第187条规定,公司清算时,股东可以要求分配剩余财产并有权要求清偿债务;同时,还可以依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有关机关予以制止。
但应当注意,股东行使上述权利并不是没有边界的。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如果股东为了达到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目的而故意不向公司出资或抽逃资金从而减少公司的责任财产,则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
2.以合理方式督促高管及公司履行义务 如果公司以及高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改正。如前所述,在涉及公司对外投资和经营活动中,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等方式来管理公司生产经营的决策,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当出现重大投资错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时,也可以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相应决议,以便纠正高管违反法律或章程的义务。
3.利用司法手段直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使股东合法权益得到救济,那么股东可以依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选择提起诉讼的方式追究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