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配股什么时候到账?
根据《证券法》、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程序包括: 发行申请文件报送与受理; 发行审核; 发行备案。 在上述程序中,需要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有: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发行事项的决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的决定等;需要进行备案的有:发行人发行的股票情况报告书及发行情况报。 其中,对于涉及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制作和报送有如下要求:
(一)申请文件的报送 1.申报企业应当使用指定格式文件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交易所报送全部申请材料原件。 2.发行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均应报送到深交所进行初审,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部室一份。
(二)申请文件的核对与补正 3.深交所收到申请文件后,经初步审查,发现缺少重要申请文件的,将及时通知申报企业限期补充,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办公室。
4.深交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予以接收的决定。
(三)申请文件的披露 5.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6.申请文件经深交所确认后,发行申请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件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