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外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又称“海外直接投资”或“外国直接投资(FDI)”;是指一国(地区)的企业和居民个体为了直接利用别国(地区)的资源和市场,以现金、实物资产或以股票、债券形式进行的投资。其目的不只是获得一定的股利和利息收入,更重要的是要利用被投资国的资源和技术,扩大生产经营,增加产品的产量和销售量,并以此增强本国企业的实力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这种直接投资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跨国公司对其境外分支机构(海外经营部门)的投资;另一类是一国企业(通常是中小企业)对国外企业的投资。
这里所说的直接投资指的是后一种情况,它的特点是资金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并且所有者和经营者处于不同国家(地区),因而它具有涉外性和融资多样性的特点。 FDI在市场经济下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它通过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双向选择,实现了资源配置的最优。但是,由于每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各异,社会文化差别很大,因此FDI在现实经济中又受到诸多因素的约束。这些因素主要有: (1) 政策因素。主要指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的政策和西道国政府对本国(地区)产业的扶持政策。
(2) 法律因素。包括东道国国际法和国际经济学方面的法规,如关于领土权、领水权和海洋开发利用权的法律规定及限制外资准入的法律法规等。还包括本国内地法和经济特法的有关条款以及国际私法和竞争法的某些规定等。
(3) 金融和财政因素。主要包括汇率风险、资本流动管控、税收安排和融资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