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投资是指什么?
所谓“新增”,是相对于原有的存量资产而言的。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新的资金供给,即有增量资金的投入;二是指新项目(包括项目内容及其配套措施等)的建设、实施,它是形成新增资产的前提;三是指由于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效率等原因,现有资产的质量得到改善,其价值量能够予以确认的部分。
对“新增投资”内涵的这三方面含义应分别进行考察:
首先,关于“新的资金供给”。这一含义的确定取决于资金是否是新的、是否有增量成分的存在。从会计核算的要求来看,作为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必须是实收的,否则,就不能确认为资本金,而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但企业为开展业务而向金融机构借入或发行的债券性筹资所形成的债务则是增加的,因此属于“新增投资”的范畴。
其次,关于“新项目的建设与实施”。这里的项目应理解为总体范围较大的投资项目。它往往是由多个相互关联的小项目组成,这些项目的存在形式既可以是实物形态的,也可以是货币形态的——如为了实现某种战略目标而实施的融资计划。如果某个项目是以货币形式表现为固定资产购建或无形资产购置的,且其成本确已发生,即使项目尚未实施,也应视为“新增投资”。
最后,关于“原有资产质量改善”。这是建立在生产经营活动基础上的概念。只有通过经营活动的过程,才能使资产的本质得以体现。只有那些经过了一定的生产经营过程并实现了经济利益的流入(可能是有形或无形的),并且这种经济利益能够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的增加,才能够确认为“新增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