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销售基金吗?
保险销售和基金销售都是银行保险代理人(简称“银保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在内的全部商业保险业务; 同时,根据《金融机构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取得金融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金融业务。而寿险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故寿险公司销售人身保险产品,从事人身保险业务代理是合法合规的。 所以,问题就变成了,保险公司销售公募基金是否合法合规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销售机构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我国基金销售机构主要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其中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授权的其他机构。 而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有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并不包括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业务。所以,仅从现有法规看,保险公司是不能直接销售公募基金的。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由于国内目前绝大多数的银行保险代理人(即“银邮代理人”)都隶属于商业银行零售部,受总行直接管辖,人力、财务等各项指标也纳入商业银行的总体经营业绩考评体系,从业务实质上看,这些代理人的经营模式更倾向于券商或信托公司的模式,而不是保险公司的模式,因而他们也拥有作为中介代理机构销售的合法身份——通过中介代理的方式销售基金产品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