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兽基金收益怎么算?
谢邀!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独家兽”这个概念是《中国证券报》于2015年年初提出来的,指的是当时由于IPO融资步伐大幅放缓,上市公司再融资又受到较大限制,通过定增方式融资的规模急剧萎缩,导致市场上出现了一批以定增项目为主、数量相对较少但盈利水平较高的私募产品。这些产品的投资范围一般限于A股市场,以线下模式为主,在操作上偏重个股选择,对行业研究深入,同时由于资金量较小,能充分挖掘出中小创的潜力。 这类产品大多属于“私募股权投资(PE)中基协备案渠道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属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的子基金,按照协会204号文的规定,其运作应当遵循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框架和运营规则,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募投管退各个环节的操作。这些产品的收益核算应该按照私募基金的规范进行计算。
其次,需要明确一点,尽管从形式上看这类产品与IPO辅导基金较为类似,但从实质上看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即前者是针对已经上市或拟上市公司的定增行为进行的投资,后者则主要针对拟上市公司进行的前期投入。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二者也会有交叉。 根据中基协的要求,私募基金在产品募集过程中应当依法订立协议,明确约定主要条款,如:
一、委托人、受托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基金简称、基金代码、基金类型、基金期限、基金份额发售数量、基金单位价格等;
三、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本次募集的基金财产总额;
五、认购价格或者申购价格;
六、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七、基金托管事项;
八、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到第八条“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根据协会要求,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还要求满足如下两个条件:
一是签订正式基金合同的所有投资人人数达到法定人数;
二是签订合同的人数为合格投资者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单个投资者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接受单个投资者委托资金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二)代销机构销售本基金的累计人数不超过200人。 对于您的提问写一份短一点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