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可以上市吗?
从目前的监管框架来看,国内尚未出现通过IPO方式实现直接融资的股权投资机构。 但2013年《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指引》中,已经明确允许基金管理人开展的私募基金投资项目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转让给其他合格投资者。同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人开展的私募投资业务形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基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部分合规的私募基金投资可以通过合适的运作安排实施退出(虽然这种方式下无法完全实现资金的市场化运作)。
而新《证券法》则给了资管产品一个明文规定的合法身份,使得包括私募在内的各类资管产品得以合法、有序地通过发行或募集的方式实现资金的市场化运行。 从法律上来看,资管产品是可以实现上市转手的。但其中仍然面临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首先,目前市场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理解尚不统一,甚至存在分歧,未来还需要更深入的讨论;第二,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如果所投项目能够被剥离出来实现可交易性,那么其就可以像普通股票一样在二级市场上灵活买卖,而如果项目本身不具备这种可交易属性,则需要通过REITs等方式实现退出,这对基金行业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第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产品的结构设置、条款安排等都需要仔细斟酌,以防未来出现流动性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