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基金类公司有哪些?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西安基金管理公司及私募基金有10家,如下表所示(更新于2022年5月6日) 备注:部分基金公司的机构或产品类型未显示在协会会员列表中,可能为协会新注册但尚未完成备案的基金公司或已经注销的基金公司。
另外,由于私募基金的属性,其运作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因此相较于公募基金而言,私募基金更有潜力。同时,随着政策的扶持和行业规范的完善,未来更多优质企业将会加入私募阵营,共同助力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交易等业务,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即只有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发行证券,而私募管理人作为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金融机构,自然有权发行证券。并且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九条及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股权评估值或相关第三方估值报告所确认的价值。
综上,无论是从立法层面还是监管要求来看,私募管理人发行证券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