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基金公司如何设立?
1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与程序《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律法规中,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设立的申请核准的条件和程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包括:
(一)申请人条件 根据《基金法》第78条的规定,拟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除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履行章程所规定职责的能力;
(二)主要股东诚信合规记录良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禁止进入金融行业的情形。
根据《基金法》第79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拟任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存在禁止从事基金经营活动的情形,且符合相应任职条件。
(三)注册资本/出资额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不得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住所 有合法稳定的场所。
(五)组织形式 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六)业务范围 在依法取得证券市场参与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指导下设立,主要经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也可以经营其他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