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怎么赎回损失小?
对于刚入坑的基民来说,买在高位和卖在低位,似乎只能听天由命了。其实,除了择时,我们还有很多其它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高买低卖。比如,采用“分批买入法”和“分批卖出法”,就可以将买入成本平摊到多次买入中,降低单次买入的成本。如果再加上一定的止盈止损策略,就能进一步减少踏空和追高的概率。 下面以一个简单例子,说明如何使用这两种方法。假定某只基金的净值如下: 5月1日,基金净值为2元;5月4日,基金净值为2.08元;5月9日,基金净值为2.16元;5月16日,基金净值为2.33元;5月23日,基金净值为2.47元;5月30日,基金净值为2.53元;6月6日,基金净值为2.68元;6月13日,基金净值为2.81元;6月20日,基金净值为2.93元;6月27日,基金净值为3.02元。
首先算出每次买入/卖出的点位: 高价位(首次卖出):2.93-2.53=0.40元 低价位(首次买入):2.08-1.68=0.40元 高价位(第二次卖出):2.81-2.47=0.34元 低价位(第二次买入):2.33-2.08=0.25元 在上述区间内,假如投资者第一次买入1万元,后续每周期均按此金额追加,那么各时期分别应该获得的收益是: 首次买入后第5天,累计收益率为: (0.40+0.34)÷10000×100%=7.4% 第8天,累计收益率为: (0.34+0.40)×10000÷(1+0.34)×(1+0.40)=9.8% 第11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14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17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20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23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26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29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32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35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38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41天,累计收益率为: 第44天,累计收益率为: 虽然该投资者的平均买入价不超过2.3元,但由于其采取的是“分批买卖法”,且每一期都追加相同金额,因此其在每一个周期内的收益均能超过持有期间最高净值,并在最后一期完全收回所有资金并略有收益。
在使用这种办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明确先买和后买的分界点。否则,前一次交易的利润会被下一次交易的成本所抵消。
2、每一次购买的数量应当尽可能一致(若确实不能做到,则须保持大致的比例关系)。
3、每一期的卖出额度应尽量与购买额度相匹配。若第一期资金不足,可在第二期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