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成并购基金?
1、从组织形式上,一般分为有限合伙企业和公司式基金两种: 如果是公司式的,需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是有限合伙的,则需要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具体参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两种形式的基金都有其优缺点,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的运作主体,可以避免合伙人对于基金财产的挪用和使用不当,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但缺点是手续较为复杂和费时,而有限合伙企业则正好相反,设立程序简单快速,但是缺乏对投资者权益保障方面的一些制度安排。
2、从投资方式上,可以分为单一账户管理和多账户管理。 所谓单账户管理,是指基金按照项目或行业进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所有项目的资金均汇集到该账户下,按项目一个一个地实施管理,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创业投资基金。 所谓多账户管理,是指基金按照不同项目创建多个账户,分别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的方式。采用这种模式,当项目成熟时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资金的退出,比较适用于私募股权基金。
3、从托管方上,可以分为托管型和自主型。 托管型是指由信托公司等第三方机构保管账户及资产,并负责监管投资过程的专业性基金。由于基金的主要职能是对所掌控的资金运用作出决策,因此这类基金也需要借助市场力量来优化资产配置,提高收益水平; 自主型是指基金自己雇佣员工进行管理,基金自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不需要第三方的监督。与托管型基金相比,自主型的基金在决策流程、人员配置以及成本效率方面可能更具优势,但是缺乏外部监督的基金可能会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影响基金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过程。 在国内目前刚起步的私募基金行业里,多数处于自管状态而不委托专业的托管人托管。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尚不够完善,难以约束托管人的行为,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基金从业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难以保证托管人对基金进行客观公正的管理。所以,如果实行托管制,必须选择信誉好、能力强的大型券商或银行作为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