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
这个会,我熟! 因为我之前是北京某法院的,我们立案的时候如果原被告都同意调解的,都会先给双方推送这个会的调解员(当然调解员不是万能的,有些案件不适合调解)。 至于为什么设了这个机构,是因为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又是首都,作为各种矛盾的集合体,所以矛盾特别多。而很多当事人又愿意接受调解,为了便于工作,就设立了这样一个机构。
关于调解员的人选,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样的,反正我们单位的是从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里挑选出来的,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我个人觉得他们确实是有两把刷子的。因为毕竟能够成为这些职业其中任何一个的佼佼者,那脑子一定很灵活的。而且这些人都是退休返聘回来的,平时也没什么架子,跟年轻人在一起倒也不显违和。
虽然这么说,但是我必须说明一点:并不是经他们手调的案子就一定结案,有时候也调不成。比如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那就只能裁驳了(就是裁定驳回起诉,既然调不成,那就不用调了);如果涉及到财产纠纷的,也要区分情形,有的可以立即支付,有的是分期给付,有的是保留所有权等等。但是最终能不能达成协议,还是要看双方的意思表示。就像上面说到的那个案件,可能一开始原被告都同意调解,但是当原告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和要求时,被告拒绝了,那就没法继续调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