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牛贷靠谱么?
1、关于P2P平台,目前监管的态度是“坚决打击、严格处置”,所以从监管层面来看,P2P行业是受限制的行业; 2、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业务,目前处于监管的盲区,因为还没有具体的行政法规或行业准则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互联网相关业务进行规定,所以从监管的角度来讲是没有明确限制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债券发行咨询、金融同业经纪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业务。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上述规定中所列的业务属于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当然,基于现状来看,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互联网业务似乎已成定局。那么在未来的发展中,如何规范经营、控制风险将成为这个行业最大的命题。
3、关于汇付天下,其经营范围中并没有网络借贷的借贷撮合服务,所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汇付天下并不能直接从事P2P网贷中介业务。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在目前互金行业相对成熟的上海,也一直没有出现有牌照的 P2P机构,可见监管对于P2P行业的管控力度。
4、综上,个人认为,以上三家机构所开展的业务都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都属于违规经营。 如果要开展网络借贷中介(P2P)业务,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商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②具有健全的网络借贷资金托管机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③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包括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律,了解网络借贷运作规律和业务流程,并掌握一定金融贷款知识的人员;
④具有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和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及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