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收入怎么计算?
营业收入( Sales Revenue) ,企业从事商品或服务经营所获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除主营业务外其他日常活动所发生的收入,主要包括: 1、销售材料收入; 2、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3、出租无形资产收入; 4、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5、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总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于主营业务而言,其收入确认应当是收入已经确定且有可能实现;而对于其他业务收入来说,虽然多数情况下也是收入已经确定且很有可能实现,但也有一些项目属于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情况,对于这些项目应该按照预期发生收入的原则进行确认。
另外,在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后,还应该将这两类收入加以区分并分别记入相应的科目中。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一般企业 1. 一般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通常可以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不存在任何疑问,如产品销售给顾客后是否真的收到了款项。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财务报表上列示的应收帐款金额时,则应单独考虑是否应该确认收入。 例如,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可能产生销货款收不回来的情况,为了反映经济的实质状况,就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中调整这些应收账款的价值,同时相应调低当期的营业收入。
2. 特殊交易或事项 (1)销售退回 销售货物后,如果因购货单位的原因需退货的,除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增值税额外,还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2)销售折扣 企业售出的货物,凡按规定允许给对方开具商业汇票结算的,应在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编制记账凭证,确认收入;
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两个组成部分,其确认与计量比较复杂,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 三、收入总额的确定 对采用账面价值法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事业单位,其各项收入之和与其收入总额的概念是不同的。前者的总和是各项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后者则是各项收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