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企业应交何种税收?
1.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从事牲畜、家禽饲养业的纳税人,销售牲畜、家禽的营业收入属于农林牧渔业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9%(部分地方政府为鼓励养牛业发展给予7%的优惠税率),并按9%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是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单位,则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如果纳税人是实行分支机构核算的管理部门,不能单独计算利润,应以总公司的利润减去亏损后,按剩余利润交税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全部收入-全部成本)X相应税率;
或者 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相应税率 以上公式中的“相应税率”是指:
(一)居民企业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收入-销售成本)*33% (二)小型微利企业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5% * (1-20%) (三)高新技术企业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15 %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畜禽养殖免征增值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疫情对养殖业的影响主要在于活禽交易市场被关闭导致禽肉消费下降,以及交通运输限制使得禽苗和饲料运输受阻,生产经营成本上涨。 对于直接出售生猪等畜禽产品的企业或个人,免征增值税;但对因防疫需要,对外销售的鲜奶、活鸡、鲜活水产品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