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企业怎么划分?
省级企业一般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管理,中央各部属企事业单位,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显示有1个分支机构,且该分支机构所在省(区)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中显示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注:现在新注册的企业都是实行认缴制了,所以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也不是实收资本了。这个数据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评定指标使用。
在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深化登记注册制度改革的意见》后,很多地方工商局都取消了省级企业的认定工作,将企业分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四种主体,其中公司的类型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所以,目前来说,省级企业已经没有了,只有地市级企业(由地级市政府直属管理,中央各部属企事业单位,在全国中小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显示有1个分支机构,且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市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中显示的注册资本为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但某些地方政府仍然保留着“省级企业”这一批别,其含义与上述“地市级企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