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事持股吗?
1、公司法对监事会成员没有要求必须是股东,所以监事的股份可以由他人代持。 但实践中因为要起到监督作用(如监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如果不掌握一点股权,那么他/她很难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或者当地工商局的要求(比如上海就要求必须有一个股东是监事),因此监事一般会拥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 监事所持有的股份一般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被注销掉:
2、公司的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付方式的,当最后一期到期时,如果股东未全部缴纳注册资本,则该股东的监事资格将被取消;
3、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则公司章程自动终止,作为公司的监事将不存在了。 当然,作为法人也是可以不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但这并不是代表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任意处置这个公司。如果作为一个法人连基本的出资都不到位,那么这个法人就违反了相应的出资义务,不仅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二、法人可以代行董事会职务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是公司陷入困境无人能够组织起完整的董事会议。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有三个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以及审议批准董事长提出的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的建议等。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是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任职产生的,并且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这些权利都是基于董事会的授权。 如果某个公司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召开或者不能形成有效决议时,为了应对紧急状况,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代行部分董事会职能。但这种特殊情形只是个别,且需要充分关注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因此最好还是能够在正常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议,不要剥夺董事的法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