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向政府缴纳的间接税?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不过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我们日常消费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缴纳的部分税款实际上是可以抵扣的,也就是所谓的“纳税”其实是有“进项”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纳税”有“进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除了记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外,还应分别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科目。 而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列明的增值税征收范围和相关金额,可以凭据申报扣除;
取得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应当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90日内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并予以转出。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虽然无法获得专票,但是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同样可以抵扣进项。 在会计核算方面,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购入商品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能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而是应通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归集,待结算时再转入有关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直接计算进项税额,而应按照3%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同时允许其将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后的余额开3%的发票,这部分余额就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以采购原材料为例,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后,原材料的成本=货款+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1+9%),其中,货款和运费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同样需要采购原材料,这种情况下,由于只能开具3%的普票,那么原材料的成本就等于发票上的全部金额,即进货成本=(货款+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