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对外投资法吗?
“走出去”,是近几年的热词之一。然而,我国的海外投资者,往往对于自身在境外所享有的权利不够了解,有时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2013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境内居民个人进行境外投资的行为指南,意味着国家对私人对外投资的监管和规范有了具体的规定和办法。 在投资领域方面,《办法》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进行下列境外投资:
(一)直接投资,包括新建项目、收购股权、购买债券等;
(二)境外借款,是指以获取利息为目的,从境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
(三)境外融资,是指取得所在国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发行证券等方式从境内外投资者募集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办法》主要针对于一些具有跨境交易特性的事项给予规范和指导,但其中许多原则性规定对所有的对外投资行为都适用。凡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将资本、资源或劳务输出海外的经营活动,均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办法》,除国家另有专项规定外,境内居民个人的每个自然年度的境外投资总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其中,直接投资和境外借款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40万元,境外融资的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同时,还应当符合有关外债管理、外汇管理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办法》明确了,国家对外汇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管理的计划调节制度。 所有境内居民个人的境外投资行为都必须符合国家的外汇管理规定并申领相应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