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是不是股票?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也叫可转换证券或可转债,是一种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性质的证券。 可转债的持有人虽然享有按约定利率收取利息和按期收回本息的权利,但同时也享有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且一般只能以一定的溢价转让给发行人。
因此从本质上讲,可转债是混合了债券和股票投资属性的金融工具。 由于可转债同时具有股性和债性,其价格变化会受不同的因素影响,分析方法也与单纯 的债券或股票有一定区别。 投资者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市场流动性以及政策风向等因素进行决策。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转换债券相当于额外发行的、低成本的、有息负债,并且可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转为对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转换债券则相当于同时拥有了一个债权和一个期权,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选择行权。因此无论是对公司还是股东(转手卖掉的人)来讲,可转换债券都意味着风险和收益的增加。
从概念上来说,可转换债券本质上是含权债券,而债券的本质就是资金使用权的让渡和担保物所对应的收益承诺; 因此可以简单理解为“把借款换成未来某个时间点的看涨期权”; 在转股之前,其本质属性还是债权(即有还本付息义务的负债);所以这个时候叫它债券更正确一点。
但是一旦转股成功的时候,它就变成了权益类资产了,这时它就是认股权证了! 所以题主的问题其实是想表述成这样: 可转债是否是证券? 如果我以债券的身份买入了该债券并得到支付本息的能力,那么我是证券吗? 答主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里其实隐含了一个逻辑错误——这个交易本身并不是由市场产生的吧?
当然,如果题主是想说通过这种投资方式实现了赚钱的目的,那就可以认为是证券了。 但是既然都提到了钱,这显然是个价值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范畴上的定义问题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