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是融资吗?
委托贷款其实是一种由政府部门、法人机构及自然人等委托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不计表内,不承担风险,只按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的贷款。其中,政府部门、法人机构及其自然人就是委托人,银行就是受托人,而受托人就是借款人。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是定向的,即由委托人指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形式、期限等具体贷款事宜,受托人(银行)不得代为垫付资金,也不得代委托人确定借款人。也就是说,委托人必须能确保借款人按时偿还其贷款本息,受托人不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仅按协议规定协助工作。
可见,委托贷款在确定借款人时,有相当的风险。由于受托银行不负责追回借款人拖欠的贷款,因此作为委托人的企业必须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了解清楚,要自己承担找错人、找没钱人借钱的后果。